根据《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职工校外已购公有住房初次上市审核暂行办法》规定,职工校外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同等条件下优先出售给学校职工。在学校进行公示,规定期限内没有学校职工购买的情况下,允许向校外人员出售。
公示期限自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5月06日。有购买意向的教职工请与产权人联系。如相关权利人对售房情况有异议,请与房改办联系(电话:82317384)。
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已购校外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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