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分析测试中心大型仪器设备经过广泛调研,综合考虑各项支出费用,同时参考北京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国内其他高校及科研院所的收费标准,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施办法(试行)》(北航资实字〔2023〕7号)文件精神,对大型仪器设备的收费标准进行了优化调整,更新了分析测试中心部分仪器设备收费标准,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对分析测试中心大型仪器设备收费标准专家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即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6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可以来信、来访、电话及其他形式提出,联系电话:010-82316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