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广泛调研,综合考虑各项支出费用,同时参考兰州大学、浙江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国内其他高校及科研院所的收费标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制定了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设备收费标准,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对扫描电子显微镜等7台设备收费标准专家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6年5月28日-2026年6月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可以来访、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受理地址:学院路校区办公楼西109;受理电话:010-82316774;电子邮箱:bhzsc@bua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