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射线装置、放射源或者非密封放射性物质豁免备案业务
服务对象:校内单位、教职工
办理形式:线下办理
办理须知:
办理内容须符合《关于规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辐射〔2018〕49号]要求。
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填写《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表》(附件1)《情况说明》(附件2),盖校章后提交至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进行材料申报。
2.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申请进行审查和决定,满足要求的出具已备案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豁免申请表》,对不满足要求的出具不予备案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豁免申请表》。
3.申请单位持已备案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豁免申请表》到实验室处进行备案
实验室处进行辐射许可证更新。
办理时间:工作日
办结时限: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收费标准:无
联系方式:联系人:马老师 办公地点:西办公楼112 联系电话:82338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