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放射工作人员岗中复训业务
服务对象:校内单位、教职工
办理形式:线下办理
办理须知:
1.在岗辐射工作人员每4年进行一次法定辐射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取证后方可继续参加的辐射工作,超期未培或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允许进行辐射工作。
2.Ⅱ类射线装置操作人员需参与上级单位统一组织的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Ⅲ类射线装置操作人员参与学校自行组织考核。
办理流程:
1.实验室处每年定期将需复训人员信息通知二级单位核对,二级单位核实后将相关信息通知到需要复训人员。
2.待复训人员在指定期限内完成辐射安全复训,Ⅱ类射线装置操作人员通过辐射考核后将辐射合格证书交二级单位管理员,Ⅲ类射线装置操作人员只需通过校内组织考核即可。
3.二级单位管理人员更新辐射安全工作人员台账,同时统一将合格证书交实验室处更新学校辐射安全工作人员培训档案。
4.实验室处更新辐射人员培训台账。
业务办理流程见附件1
办理时间:工作日
办结时限: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收费标准:无
联系方式:联系人:马老师 办公地点:西办公楼112 联系电话:82338727